安全基礎資料管理制度
(1)為加強安全基礎資料管理,建立健全各類安全基礎檔案,特制定本制度。
(2)基礎資料檔案主要包括:有關安全法規,安全管理制度,安全管理機構,安全管理人員及駕駛員臺帳、機動車輛臺帳、安全隱患臺帳、會議記錄、安全檢查記錄,安全值班記錄、安全活動記錄、班前會記錄、行車肇事原始記錄等。
(3)駕駛員安全檔案,一人一檔。主要包括:駕駛員登記表,駕駛員上崗資格審批表,安全行駛里程登記表,安全行車責任書(保證書),違章、肇事記錄,獎懲記錄等。
(4)事故檔案,一事一檔。主要包括:事故責任認定書(復印件),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或判決書(復印件),事故調查處理報告書等。
(5)統計報表,按要求準確、及時填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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